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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通知

1. 沪深股通内地投资者须知:有关限制内地投资者参与沪深股通交易的规则修订已于2022年7月25日生效,而一年之过渡期亦将于2023 年7 月23 日届满。在过渡期内,已註册以中国为证件签发国家/地区的券商客户编码(CHN BCAN) 的内地投资者可继续使用该註册的CHN BCAN 通过沪深股通买卖中华通证券。2023 年7 月24 日起内地投资者不得通过沪深股通主动买入中华通证券(包括参与配股)及只可继续卖出。如客户持有其他非中国发出之身份证明文件,请提供副本作更新用途以保留现有之CHN BCAN。

1.香港投资者识别码制度及场外证券交易汇报制度将于2023年3月20日生效:客户(只适用于个人客户) 请透过此连結 ,输入证券帐户号码及登记之手机号码进行有关确认。若客户不同意、撤回或没有于生效前同意确认,南华证券只能提供有限之服务 (详情请参照“投资者识别及场外证券汇报同意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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