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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通知

1. 本集團留意到有人於網站(https://uk.linkedin.com/in/%E9%B8%BF%E7%94%9F-%E5%90%B4-658198238) (“該網站”)通過冒用本集團主席吳鴻生先生之姓名及本集團其中一間附屬公司南華證券投資有限公司的名義冒充吳鴻生先生,而本集團主席並未在該網站開立任何賬號。 

 本集团希望公众注意及了解以下情况:

 i. 在该网站上自称为吴鸿生先生的身份不明人士(“该欺诈者”)并非本集团主席,且在该网站上发布的任何自称属于本集团或与本集团有关的声明或陈述均为虚假及欺诈性的,其中所列的活动(如有) (“欺诈活动” )与本集团无任何关系;

ii. 若本集团因上述欺诈活动而遭受任何损失或令本集团声誉受损,本集团将通过一切合法手段和法律程序追究该欺诈者的责任;

iii. 本集团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对任何公众人士因欺诈活动而蒙受或附带的任何及所有损害、损失、费用及开支承担任何责任。 本集团强烈建议公众提高警惕,对任何声称以本集团主席或本集团任何成员公司的任何其他董事名义招揽的投资机会保持高度谨慎;及

iv. 本集团在此强烈谴责此类违法行为,并保留一切法律权利。

2. 沪深股通内地投资者须知:有关限制内地投资者参与沪深股通交易的规则修订已于2022年7月25日生效,而一年之过渡期亦将于2023 年7 月23 日届满。在过渡期内,已註册以中国为证件签发国家/地区的券商客户编码(CHN BCAN) 的内地投资者可继续使用该註册的CHN BCAN 通过沪深股通买卖中华通证券。2023 年7 月24 日起内地投资者不得通过沪深股通主动买入中华通证券(包括参与配股)及只可继续卖出。如客户持有其他非中国发出之身份证明文件,请提供副本作更新用途以保留现有之CHN BCAN。

3. 香港投资者识别码制度及场外证券交易汇报制度将于2023年3月20日生效:客户(只适用于个人客户) 请透过此连結 ,输入证券帐户号码及登记之手机号码进行有关确认。若客户不同意、撤回或没有于生效前同意确认,南华证券只能提供有限之服务 (详情请参照“投资者识别及场外证券汇报同意书”)。

4. 因应业务策略调整,由2024年1月31日开始,本公司之美股及夜期只提供网上交易服务

    如对上述安排有任何查询,欢迎致电本公司客户服务部电话 2111 2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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