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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地對特定無人機實施臨時出口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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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7.31 Monday PM6:05
為維護國家安全和利益,經國務院、中央軍委批准,決定對特定無人駕駛航空飛行器實施臨時出口管制。性能指標未達到現有管制指標,但已達到下述指標的無人駕駛航空飛行器,未經許可,不得出口: 在操作人員自然視距以外能夠可控飛行,最大續航時間大於等於30分鐘,且最大起飛重量大於7公斤或空機重量大於4公斤,並具有下述任一特性的無人駕駛航空飛行器或無人駕駛飛艇: 包括(一)機載無線電設備功率超過國際民用無線電產品核准認証的功率限制值﹔(二)攜帶具有拋投功能的載荷或者自帶拋投器﹔(三)攜帶高光譜相機,或者攜帶支持560納米、650納米、730納米、860納米以外波段的多光譜相機﹔(四)攜帶的紅外相機噪聲等效溫差(NETD)小於40毫開爾文(mK)﹔(五)攜帶的激光測距定位模塊符合特定要求的;(六)可支持非認証載荷。 公告自2023年9月1日起正式實施。臨時管制的實施期限不超過兩年。(da/u)~ 阿思達克財經新聞 網址: www.aastocks.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