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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協12月起加強打擊濫用公屋 非經常持續居住定義減至三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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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18 Wednesday PM12:05
香港房屋協會表示,為更有效善用公屋資源,將於今年12月1日起採取加強打擊濫用公屋措施,將單位丟空或非經常持續居住的租戶,將被視作濫用公屋資源,而「非經常持續居住」的定義將由6個月減至3個月。 同時,對未能符合「轉換戶主政策」或在「富戶政策」下須遷出單位的租戶,因有暫時住屋需要申請的「定期暫准居住證」,暫居期上限由最長12個月更改為4個月。 房協又宣布,將於明年4月1日起將優化現行的「富戶政策」,所有已簽署附有富戶政策條款租約的租戶,需要每兩年申報戶主及所有家庭成員是否擁有香港住宅物業。另新增規定,購入香港住宅物業後須於1個月內向房協申報。(gc/t)~ 阿思達克財經新聞 網址: www.aastocks.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