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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版國安法」必需立 下一步中港更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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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5月29日 星期五 下午2:00

《資本壹週》759期 (2020年5月28日)

1.遲遲還未立法,不單止港府,就連中央,也是不負責任。

2.只是針對「一小撮人」,言下之意,就是口袋裏已有名單。

3.將具追溯力,並非今日立法,今日之後犯事,才會有事。

「港版國安法」必需立 下一步中港更融合

人大終於出手,就國家安全在香港實施進行立法,禁止危害國安的行為(後再加上「和活動」),範圍包括分裂國家、顛覆中央人民政府、外國干預及恐怖主義。香港今年已是回歸二十三週年,如今才為保障國家安全立法,實在遲得離譜。

《基本法》第二十三條早已訂明,香港應自行立法禁止任何叛國、分裂國家、煽動叛亂、顛覆中央人民政府及竊取國家機密的行為,禁止外國的政治性組織在港進行政治活動,禁止香港的政治性組織與外國的政治性組織建立聯繫。

然而,拖了二十三年,無論甚麼原因都好,總之遲遲還未立法,不單止港府,就連中央,也是不負責任。因為港府有憲制責任這樣做,北京則有權力這樣做,兩者卻遲遲都不做,終於形成了危害國家安全的缺口。

如今人大出手,雖然予人感覺不太良好,但也是被逼出來的,是被反對派逼的——反對派騎劫了《逃犯條例》修訂,去年六月開始的社會運動,愈搞愈大鑊,示威者當街放火、砸店,大肆破壞,「攬炒」更即是要滅絕對手,北京豈可不「反滅絕」?根本無得選擇,亦無人說得半句。

事實上,本欄已比喻過不下二十次,反對派與港府的角力,等如玩「話事啤」,但反對派往往以一毫子大港府一百萬,如今更要「攬炒」,即是大港府整副身家,中央看不過眼,自然要提高反對派的成本,甚至令之出局。

其實,無論《廿三條》又好,「港版國安法」又好,保障國家安全的法例一定要立。問題只是怎樣執行罷了,而這正是現時的未知數。不過,隨着全世界都望着,個人就不相信北京會亂來。

值得注意的是,官方說法不斷強調,「港版國安法」只是針對「一小撮人」或「極少數人」,言下之意,就是口袋裏已經有名單;相信這班人將會承受很大壓力,驚起上來可能會離開香港。

香港不是實施《普通法》,即是不具追溯力,今日立法,今日之後犯事,才會有事嗎?個人認為,「港版國安法」會具追溯力,並非立法後才實行。

至於對經濟、股市、樓市的影響,本欄認為是零。相信北京未來的策略是,國內資金、企業、人才源源流入香港,中港進一步融合。反觀香港企業卻頗為大鑊,因為不及中資競爭,可能被淘汰,可能被收購。打工仔則無問題,一是在港打中資工,一是返大灣區發展,不喜歡的就離開香港,這個世界就是這樣——適者生存。

圖:人大出手,也是被逼的,反對派愈搞愈大鑊。

文章來源:Capital Weekly 資本壹週

吳鴻生 南華集團主席《資本壹週》社長

劉若文:《資本壹週》總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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