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城發展(01030.HK)前董事長王振華被判5年有期徒刑
阿斯達克
2020-06-17
上海市普陀區人民法院宣判,依法不公開開庭審理被告王振華及周燕芬猥褻兒童案,以猥褻兒童罪分別判處王振華五年有期徒刑,周燕芬四年有期徒刑。
王振華為新城發展(01030.HK)前董事長,亦為新城發展及新城悅(01755.HK)的控股股東。(gc/k)~
阿思達克財經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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